辽宁省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名单
一、省政府工作部门(46个)
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在政府办公厅挂牌子)
2、省计划委员会
3、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4、省农业及农村工作办公室
5、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6、省教育委员会(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与省教委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7、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8、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与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9、省公安厅
10、省国家安全厅
11、省监察厅(不计省政府工作部门数)
12、省民政厅
13、省司法厅
14、省财政厅
15、省人事厅(省委、省政府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6、省劳动厅
17、省建设厅
18、省机械工业厅
19、省电子工业厅
20、省冶金工业厅
21、省石油化学工业厅
22、省地质矿产厅
23、省交通厅
24、省水利厅
25、省农牧业厅
26、省林业厅
27、省贸易厅
28、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29、省文化厅
30、省广播电视厅
31、省卫生厅
32、省体育运动委员会
33、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34、省审计厅
35、省统计局
36、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37、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38、省乡镇企业管理局
39、省税务局
40、省环境保护局
41、省土地管理局
42、省粮食局
43、省水产局
44、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45、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46、省外事办公室(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与省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二、委厅管理的机构(11个)
1、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3、省物价局
4、省技术监督局
5、省医药管理局
6、省建材工业局
7、省城镇集体经济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