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全员入股,也可以吸收少量社会法人股;
(2)坚持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3)实行民主管理,表决议案采取一人一票制;
(4)实行按劳分配与控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3、租赁经营。租赁经营是指在不改变企业全民所有性质的条件下,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家授权的出租方以契约形式将企业有期限、有条件地交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的改革形式。租赁经营的主要内容是:
(1)承租方可以是个人、合伙、本企业全员职工和企业等;
(2)承租方必须以现金或有价证券提供财产担保;
(3)租赁经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
(4)承租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厂长(经理)权利,有权任免厂级行政副职,自行决定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方式;可以在规定的工资总额内自主确定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
4、国有民营。国有民营是指在不改变全民所有制性质的条件下,企业产权所有者授权单位以合同形式将企业资产期限性有偿地让渡给个人(或合伙)经营,经营者依照合同规定对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的改革形式。这种形式国有小企业均可采用。
5、兼并。兼并是指打破行业、所有制界限,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企业兼并的形式主要包括:
(1)承担债务式,即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
(2)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
(3)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
(4)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5)无偿划拨式,即国有企业之间通过资产无偿划拨的方式实现兼并。
6、拍卖。拍卖是指竞价出售国有小企业部分或全部产权。经授权部门批准,即可以向本企业职工出售,也可以向社会法人、自然人出售,还可以向境外购买者出售。
7、破产。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程序,由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企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宣告破产:
(1)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而资不抵债的;
(2)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被申请破产的企业在整顿期间终结整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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