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1994〕10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抑制通货膨胀,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是顺利推进改革和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政府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今年1-7月,自治区零售物价总水平上涨24.6%,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4.5%,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和2.1个百分点。七月份零售物价和消费价格水平在全国的排次,分别为第6位和第12位。零售物价涨幅中粮、油、肉、菜等食品类价格上涨较猛,在物价指数中占有较大比重。1-7月,食品类价格平均上涨35.8%(其中粮食上涨38.4%,食油上涨85.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7.9个百分点,零售物价总水平上涨约9个百分点。市场物价上涨幅度已大大超过同期经济增长率,社会各方面承受物价上涨的负担越来越重。今后几个月,通货膨胀的压力相当大,物价再次大幅度上涨的危险依然存在。为此,各地各部门在今年后几个月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下最大的力量保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宏观环境。
针对当前物价涨幅过大的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价管理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物价管理工作,抑制通货膨胀,提出以下措施: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反对通货膨胀,控制物价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把抑制通货膨胀,控制物价作为经济工作中的大事和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要正确认识物价形势,既要看到当前通货膨胀加剧,是深化经济改革、调整企业结构、理顺价格关系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又要看到连续两年的物价高涨幅,整个社会难以继续承受,对改革和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既要看到社会平均收入扣除物价因素仍有增长,又要看到低收入阶层实际收入下降,生活困难压力很大,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对我区严峻的物价形势,绝不能掉以轻心,要用李鹏总理九月六日在全国物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集中力量反对通货膨胀,控制物价上涨。要继续实行政府控制物价目标责任制,从今年10月份开始,自治区统计局和物价局每月公布16个地、州、市的物价指数,把控制物价上涨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既要重视发展经济、保证供给、强化经济手段,进行有效调控,又要加强对物价、工商、税务、公安、技术监督、审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充分运用已有法律法规和适度的行政干预,治理物价秩序,控制物价过度上涨。要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在机构改革中,自治区和城市的物价机构,一律不撤不并、不降格、不退出政府序列、不分散职能。县级物价机构要保持稳定,目前机构没有撤并的,一律不要动,撤并的必须保留物价局的牌子,不能削弱物价职能。合并的机构都要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财务、统一管理,进一步理顺关系,提高效率。各级物价检查所必须保留,而且要继续单设。
二、要认真抓好农牧业生产、争取增产丰收,保证有效供给。特别要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大张旗鼓地组织发展蔬菜大棚、温室生产,高中低档大棚一齐上;狠抓秋冬菜生产,确保产量,要宣传动员机关团体、大专院校等集体食堂以及居民,储存冬菜;要组织发动粮食部门,国有商业和乡镇食品加工企业生产豆制品。总之,“菜篮子工程”要抓住不放,抓紧抓实,切实抓出成效。继续实行市长负责制,各地“菜篮子工程”建设进展比较好的经验,要认真进行总结,加以推广,各级政府和农牧、科技、金融、商业等各部门都要重视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支持和指导,要保持品种结构合理,使“菜篮子”生产总量和品种结构适应市场需求,既能使农牧民增加收入,得到好处,又能真正起到平抑市场物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