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然资源破坏和生态环境恶化未能有效地得到遏制。土地资源逐年减少,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全省耕地每年平均以1万多公顷的速度在减少。水土流失严重,每年表土流失量达1亿吨,按速效养份计算,等于流失了全省全年化肥投入量。城市工业和乡镇企业污染,以及化肥、农药的使用,使粮食、蔬菜等受到程度不同的污染,绝大部分地区的猪、牛、羊肉有机氯的检出率达95%以上,有毒农药DDT最高含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5倍。草原资源退化和减少,影响了畜牧业的发展。由于不合理开垦、过度放牧、重用轻养,破坏了草原生态平衡,面积减少,能力退化,草量下降。解放初我省有草原草坡面积333万公顷,现降到187万公顷。森林资源减少,森林生态功能减弱。由于长期过度开采,重采轻育,全省森林覆盖率已由40年代的60%下降到80年代的35.9%,近年恢复到37%,但可采资源日趋枯竭。由于森林生态功能明显减弱,致使局部区域雨量减少,水土流失严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省的环境污染不但对本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而且引起周边国家和邻省的关注。
二、规划措施
基于我省的环境形势和近期经济发展目标,到2000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我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推行持续发展战略,强化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的职能,继续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据此,制定了吉林省2000年环境保护规划,省政府已和各市、州政府签定了本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到2000年的环境保护目标是:减缓环境污染加剧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保持重点城市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力争部分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促进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好转,逐步使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实现城乡环境清洁、优美、安静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远景目标打下基础。
具体指标是:到2000年,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5%,比1992年提高14.8个百分点;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65%,比1992年提高8.9个百分点;工业废气处理率达到85%,比1992年提高7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比1992年提高7.3个百分点;城市放射性废物集中存贮率达到80%;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9%以上;自然生态环境破坏的恢复治理率力求超过5%。
为确保2000年环境目标的实现,在本届政府任期内(1993-1997年)实施环境保护“3399”工程,即:在市、州所在城市共建成烟尘控制区300平方公里,使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75%以上,初步解决主要城市大气煤烟型污染;抓紧建设长春、吉林、辽源三个城市污水处理厂,解决伊通河、“二松”干流和东辽河城市下游有机污染严重的问题,日处理能力为长春市39万吨、吉林市25万吨、辽源市10万吨;在9个市、州所在城市共建设90平方公里噪声达标小区,使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30%以上;在9个市、州所在城市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无害化处理率长春为100%、吉林为50%、其他城市达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