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细则

  (五)依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企业财产的报损、冲减、核销及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的抵押、有偿转让;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财产,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
  (六)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决定或者批准企业厂长(经理)的任免(聘任、解聘)和奖惩,由经济综合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七)企业财产管理法规的拟定,由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监督、检查,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八)维护企业依法经营权,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预,协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由监察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第四十三条 政府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建立既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又有利于经济有序运行的宏观调控体系:
  (一)结合实际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产业政策,控制国民经济的重大比例关系和资源的总量平衡;加强行业管理,各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产业政策,制定行业及主要产业的区域布局规划,保证各行业均衡、配套、协调发展。
  (二)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间接调控方法,运用利率、税率、汇率等经济杠杆和价格政策,调控和引导企业行为。
  (三)定期制定各行业的规模经济标准和经济结构调整规划,正确引导企业的经济行为。运用价格政策、财政政策、信贷政策等经济调节手段,鼓励、支持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为企业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进行生产要素重组创造条件。
  (四)建立和完善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制度、财务制度、成本制度、会计制度、折旧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制定考核企业的经济指标体系,逐步将企业职工的全部工资性收入纳入成本管理。
  (五)建立相应的行业技术研究、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中心,为各行业的技术发展服务;各种服务性中心组织,应定期公布各类经济信息,及时指导企业的经济活动。
  第四十四条 政府应当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
  (一)建立和完善生产资料市场。重点发展省和区域级煤炭、化工、建材、机电等市场,发展为进出口服务的生产资料市场和保税仓库。
  (二)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以发展完善证券交易市场为重点,增加证券种类和发行额,积极扩大股票发行量和易地交易。发展、完善短期资金拆借市场、中长期融资市场和外汇调剂市场。
  (三)建立和完善消费品市场。突出发展区域性的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日用工业品专业批发市场。在大中城市、开放城市和边境口岸,发展面向独联体和东欧等国家的国际市场、边民互市贸易。在县镇发展完善集贸市场、期集市场。
  (四)建立和完善劳务市场。通过大力推进组建各类人才交流市场、职业介绍机构、劳务中介服务组织,为企业面向市场用工、求职者选择职业提供场所。
  (五)建立和完善技术市场。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主导,形成若干专业交易场所,鼓励和吸引企业进入市场从事务类技术交易。
  (六)建立和完善企业产权转让市场。按资产管理范围和主要流向规划,组建企业整体、部分、单项资产以及闲置设备交易市场,促进产权合理流动。
  (七)建立和完善信息市场。集中发育初具规格的国家经济信息主系统,把大中城市信息单位组织起来,形成信息网络,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号。
  加强市场管理,把各类市场建设、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打破地区、部门的分割和封销,撤销各种关卡、壁垒,禁止行政干预的市场保护,建立和完善平等竞争的市场规则。坚决制止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市场建设应坚持政府领导、统筹规划、多方兴建、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谁投资、谁受益。对市场建设选址、征地、筹资、经营、税费、服务等给予优惠政策。
  第四十五条 政府应当按照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采取下列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待业保险制度。扩大待业保险的实施范围,使所有职工在待业期间能够得到一定数量和一定期限的待业保险金,保证其基本生活。
  (三)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行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在具备条件的行业,对中小型企业实行职工大病医疗费统筹,保证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