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艰巨复杂的改革任务,必须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创造条件,逐步推进。校办企业的改革试点要参照中央和省关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办法进行。通过改革试点,首先在条件较为成熟的校办企业建立以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主要内容,以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为特征,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态的现代企业制度。
对于目前尚未开展改革试点的校办企业,要努力贯彻《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
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为今后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好基础。已经开展改革试点的校办企业,要有步骤地开展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逐步理顺产权关系,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市场竞争的需要,按企业的办法,建立健全校办企业的内部制度,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增强对市场的应变能力。
转换高校校办企业经营机制,要坚持企业与学校适度分离,对从事校办产业工作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职人员合理分流,在管理体制上严格分开,用企业的管理体制和方式对校办企业进行管理。当前可继续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经营目标责任制,高校除了享有选择企业负责人、重大决策、收益分配和资产转移与重组等权利外,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对于高校办的第三产业和小型工业企业,根据不同情况,有的可以改建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有的可以采取承包、租赁方式经营。
五、加强校办产业队伍建设
市场经济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加快校办产业的改革和发展,队伍建设是根本。办好校办产业必须依靠企业的领导管理队伍与专业技术队伍,二者缺一不可,而选配好企业的厂长、经理,乃是关键所在。学校要选派思想素质好、事业心强、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并有求实开拓精神的优秀人才进入企业领导岗位,并帮助组建一个结构合理、团结协调的领导班子;要充实一批适宜从事校办产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的技术工人,逐步形成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相配合的富有活力的校办产业队伍。
学校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校办产业的骨干队伍进行继续教育,开展短期培训,不断提高其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并保持相对稳定,以适应企业管理现代化、规范化、国际化的需要。
为了有利于稳定和充实校办产业骨干队伍,校办产业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编制在企业的,评聘工作可参照国有企业的办法进行;编制在学校的,其评聘指标在学校总指标内切块解决。在掌握评审条件时,应以其在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和组织管理方面的水平与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校办产业中兼职的专业人员,仍按原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进行评聘。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同意到校办企业兼职的教职工,可获取企业的合理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