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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
 (赣府发〔1994〕50号 1994年10月6日)


  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要求,为在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我省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扶贫攻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的基础上,为在本世纪末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步骤和具体措施。这项计划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为目标的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最后攻坚阶段,是我国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的里程碑,也是进一步强化扶贫开发工作的的一个转折点,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深远的政治意义。如期完成这项计划,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能否圆满实现,关系到我省革命老区的振兴和发展。
  我省的扶贫开发工作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1992年全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400元的贫困人口还有450万人,1993年减少到354万人。这些尚未稳定解决温饱的农户,大多分散在革命老区,居住在边远山区、水库库区、水土流失区和滨湖地区。这些地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基础薄弱,文化教育落后,生产条件恶劣,地方病严重,要在7年时间内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难度很大。全省各级政府必须认清当前扶贫开发的形势,不断增强扶贫攻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老区建设和扶贫开发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确保如期完成扶贫攻坚的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
  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契机,以效益为中心,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和贫困户增粮增收为目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努力实现“一年一小变,三年迈一大步”的要求,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并过上比较宽裕的生活。
  三、瞄准奋斗目标,努力完成扶贫开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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