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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贵州省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
 (黔府发〔1994〕63号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现将《贵州省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1986年以来,我省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扶贫工作,在中央的关怀和支持下,各级政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通过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各部门、各系统的通力合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省扶贫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与其他省区相比,我省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目前全省还有贫困人口1000万人,占全国贫困人口总数的1/8。这些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生产、生活条件极为恶劣的边远山区,要解决这些群众的温饱问题,必须集中力量打一场扶贫攻坚战。为此,省政府决定,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和实施《贵州省扶贫攻坚计划》,力争用7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1000万贫困人口的绝对贫困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扶贫开发工作,要根据《贵州省扶贫攻坚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和任务,制定具体的攻坚计划,动员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贯彻实施。省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和社会各界,要继续从多方面给贫困地区大力支持,促进和保障《贵州省扶贫攻坚计划》目标的实现。

              贵州省扶贫攻坚计划
            (1994--2000)

  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要求,为加快稳定脱贫奔小康的步伐,力争用7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1000万贫困人口的绝对贫困问题,省人民政府特制定《贵州省扶贫攻坚计划》。这个计划是我省今后7年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形势与任务
  (一)扶持贫困地区尽快改变落后面貌,逐步消灭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根据中央的部署,1986年以来我省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扶贫工作,各级政府采取了减轻负担、增加投入、科技扶贫、部门承包、配套服务等措施,通过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各部门、各系统的通力合作,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实现了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全省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贫困状况明显缓解。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成就,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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