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执行部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7月8日 实施日期:2002年7月8日)停止执行*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日)废止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
发展汽车工业若干问题的通知
(鄂政发〔1994〕145号 1994年10月22日)
党的十四大提出振兴我国汽车工业的战略决策和国家关于发展汽车工业的产业政策,为湖北汽车工业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地处我省的东风汽车公司,是我国产品齐全、实力雄厚、组织结构规范的大型汽车工业集团。湖北省交通便捷,资源丰富,建设百万辆级汽车集团相关的工业基础、科技水平及市场条件愈臻完善。省委、省政府决定把汽车工业作为全省第一支柱产业重点发展,全力支持东汽在本世纪末和下世纪初建成具有百万辆级汽车集团的重大举措,将极大地推动湖北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事业的进步。为了进一步发展我省的汽车工业,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汽车工业的产业政策,按照基地化的建设模式,集团化的组织形式,全系列的产品格局,以东汽公司为主体,以十堰、襄樊、孝感、武汉汽车走廊和沿江城市群为重点,统筹规划发展全省汽车工业。东汽立足湖北、湖北依托东汽,齐心协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中国汽车工业生产基地。
二、充分发挥我省汽车工业已有的基础,调动部属、省属、地市、集体和相关的“三资”企业的积极性,将结构调整、生产组织、产品销售、资金运筹、政策配套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以大集团为主体,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增强汽车行业及相关企业的开发、生产、经销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技术装备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三、在总体规划下,对重点基地、重点项目有步骤地实施重点建设和改造。巩固、提高、依托东风汽车公司十堰基地;重点发展东风汽车公司襄樊基地;加快武汉轿车、轻型车基地建设;积极开发孝感三江航天集团汽车生产基地以沿江城市汽车走廊为依托,强化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
四、在建设方向上,东风汽车公司以发展整车制造业为重点;湖北面向国内、国外市场以发展总成件、零部件为重点,在规划上实行“双纳入”。要严格对汽车整车和零部件项目的审批,防止小而全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对适宜专业化、大批量生产的零部件企业逐步促进联合重组,实现规模经营,上档次、上水平。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改造步伐,鼓励竞争,择优扶持。力争到2000年建成5-7个在全国有影响的总成件集团,15-20个产品占领全国并逐步走向国际市场的专业化零部件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