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尽快规划建设一批水源林、特种用途林、珍稀动植物种等具有保护和科研价值的不同生态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和一些社会性、群众性的自然保护小区,实行分类经营、分类管理,以利于珍稀野生动植物的生长繁殖。要按照《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和国际贸易公约》的要求,把陆生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的保护管理、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作为重要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全面抓紧抓好。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设立野生动植物管理职能机构。乡(镇)林业工作站可根据需要加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牌。林政资源管理部门、林业公安机关、木材检查站、国营林场、森林公园、乡村林场等都要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逐步形成强有力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体系。
当前,要采取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制止蚕食和破坏自然保护区的一切活动。要会同工商、公安、海关、司法等有关部门和机关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执法检查工作,对乱捕滥猎和倒卖、走私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活动,对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发证工作进行一次清理,取缔非法狩猎和经营利用活动,查处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贩运、倒卖和走私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案件,切实加强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销和进出口管理。
坚持实行狩猎证、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制度,严格对猎枪、弹具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凡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猎捕和经营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对捕杀非保护的野生动物,也要加强管理,为野生动物创造一个良好的栖息和繁衍环境。
六、全社会都要关心林业、支持林业,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和林内的野生动植物)是地球自然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因此,全社会都应增强环境意识,关心森林资源的消长变化状况,大力培育、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使之绵延不绝地为人类社会服务。
当前,面对保护管理森林资源的严峻形势,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林业、土地管理、交通、水利、电力、地矿、公安、司法、海关、工商和税务等有关部门,开展一次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哄抢、盗伐、乱砍滥伐国家和集体所有林木,无证运输、经营、加工木材,非法侵占林地,非法猎杀、走私、贩卖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破坏珍稀植物,以及殴打、伤害林业执法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在专项斗争中,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该罚的罚,该抓的抓,该判的判,决不姑息迁就。对影响大、危害重的案件要公开处理,以震慑罪犯,教育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对非法干涉、阻挠林业执法和包庇、怂恿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对在专项斗争中行动不力,该打击的不打击,该处理的不处理,要追究有关县、乡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