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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价管理保持物价基本稳定的通知

  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农村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为稳定市场物价提供物质基础。当前要加强晚稻、棉花等秋季农作物的田间管理,努力增加粮、棉、油、糖、猪等农产品产量,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农副产品生产和收购任务,增加有效供给。同时,要从早准备冬种、冬修、冬造工作,特别要大力种好油菜、小麦、蚕豌豆等越冬作物,搞好冬季农业开发。
  四、切实抓好“米袋子”和“菜篮子”,保证粮、油和副食品供应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商业部门在平抑市场物价中的主渠道作用。粮食部门要继续抓好粮食收购,立足多收,掌握更多的粮源,保证市场的总量平衡,要继续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好市场粮油供应,坚决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物价、工商部门要加强粮油市场价格的管理。要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城市政府要认真落实扶持“菜篮子”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稳定扩大蔬菜面积,坚决制止滥占菜地。当前,要特别抓好冬令蔬菜生产,增加上市量。商业部门要积极组织蔬菜、肉、禽、蛋等货源,确保市场供应,特别要准备好中秋、国庆两节的商品供应工作,对猪肉等关系群众生活的重要商品,必要时可以实行最高限价和差率控制。供销社系统要认真贯彻国家农资流通体制改革政策,继续搞好化肥、农药等农资供应和明年的准备工作,对过高的农资价格,要采取措施坚决降下来。南昌、九江等城市要加强蔬菜、副食品市场建设和管理,适当增加批发市场,吸引更多的外埠蔬菜、副食品进城。要采取坚决措施,拆除各种关卡,努力做到货畅其流。各地要尽快建立健全粮食和副食品价格等风险基金和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充分发挥其扶持生产、平抑物价、稳定市场的作用。
  五、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整顿流通秩序
  各级政府要按照已出台的改革措施,整顿流通秩序,加强价格管理。进口粮油由省粮食局直接安排,减少批发环节,决不允许转手倒卖,高价出售。要按照全国棉花工作会议要求,抓好今年棉花收购工作,加强棉花市场管理,防止“棉花大战”。各级商业、工商管理、物价、技术监督部门要协调配合,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综合治理,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坚决整治和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和暴利欺诈行为。
  六、继续落实调控、管理物价的各项措施,坚决打击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试行规定》(赣府发〔1994〕34号),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公布监审的生产经营单位、监审商品品种和服务项目,以及规定的进销差率等,严格执行监审规定中提价申报、备案、差率控制、最高限价等各项制度。从现在起,各地要继续抓好物价大检查,当前,要着重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抑制通货膨胀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集中力量检查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项目价格以及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重点查处领导部门违反价格纪律越权定价、调价、越权立项收费以及价外加价行为;查处不执行《监审试行规定》,擅自提价、加价的行为;查处邮电、保险、银行、电力、医疗等行业利用垄断地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欺诈消费者,牟取暴利的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违价行为和案件,要追究其领导人和当事者的责任。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检查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各地工会、消费者协会和街道组织,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恢复和建立职工群众义务物价监督,协助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物价的综合治理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设立群众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作为实行群众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搞好物价宣传,对违反价格法规和政策的重大典型案例,要有重点地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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