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贫困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海河平源农业综合开发、坝上生态农业、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实施,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搞好基本农田的建设,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人均半亩到一亩旱涝保收基本农田,为农民稳定解决温饱提供保证。在此基础上,按照各地实际情况,建设一批高产、优质、高效农业项目,增加农民收入。
2、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乡镇企业。贫困地区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加快乡镇企业发展。要抓好干部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干部的素质,开阔视野,解放思想。要加强大中城市、经济发达的市县、大中型工业企业、科研单位与贫困乡镇企业的协作联合,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鼓励贫困地区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股份制企业,大力发展家庭手工业和庭院经济,形成千家万户共发展的格局。
3、稳定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在继续争取国家扶贫和以工代赈资金的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省财政和省农行扶贫的资金要逐年增加。省地市有关部门在项目安排上要向贫困县倾斜。
4、广泛开展社会扶贫。认真制订共富工程规划,广泛开展社会扶贫。
(八)加强领导,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关系到社会安定和整个国民经济全局的大事。因此,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把农业和农村经济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
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各行各业的支持和帮助,各级、各部门都要树立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思想,千方百计保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资金,切实抓好农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收购和供应工作,努力创造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
加强法制建设,实现以法治农,以法促农。要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以及减轻农民负担的规定和条例,切实加强对农业的保护,维护农民利益。
九十年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各级政府和全省人民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农业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振兴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