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财政平衡约束机制,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要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分级决策、分级负责、分灶吃饭、自求平衡的财政约束机制。严禁打赤字超财力办事,已经打赤字的地、市、县要立即调整预算,确保自求平衡。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实现收支平衡的县(市)予以奖励,对出现赤字的地方,一律不予弥补。
三、集中财力,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
拖欠工资问题,如果较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不仅严重影响干部职工的生活水平和工作积极性,而且会酿成社会问题。各级政府要把工资发放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一是各级要统筹安排好现有财力,首先用于保证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的发放,凡出现拖欠工资的,其它支出暂停拨付,集中资金先保工资发放。二是加强资金调度。省和市地财政要区别各项预算拨款的轻重缓急,优先拨付“吃饭”资金。发不了工资的地方,可从预算外适当调入资金,弥补预算资金的不足。三是各地确定增资标准必须严格控制在中央和省出台的增资政策范围内,凡未经省政府批准,擅自提高标准、增加项目的,一律停止执行。四是高度重视解决教师工资拖欠问题,在工资发放顺序上,要优先保证教师工资按时发放。五是按照分税制和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积极支持生产发展,大力培植财源
适应财税改革的新形势,积极扶持生产发展,大力培植财源是我省各级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一是以抓好盈利大户增产增收和亏损企业扭亏增盈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工业企业扭亏增盈的若干意见》(豫发[1994]14号)和最近召开的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协调暨扭亏增盈工作会议精神,狠抓企业转机建制、扭亏增盈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生产,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努力实现增产增收。二是要以改革为契机,树立新观点,理出新思路,发展经济,搞活财政。各级政府每年都要从收入的增收、支出的节约上,挤出一部分财力,用于发展生产,增植财源,增加自有财力,逐步实现财政经济的良性循环。三是加快财源建设的步伐。要把财源建设的重心放在扶持企业集团、培植支柱财源、开发资源转化型财源、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和开发农林特产资源等方面上来。加快培育新的财源生长点,保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各地要结合财税改革的新情况,调整“两扭两创”规划目标,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考核并继续兑现有关扶持和奖励政策,继续抓好“两扭两创”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对农业和农村问题的各项政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大力扶持“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个体企业的发展,培植新财源,拓展理财新领域,增加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