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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土地局关于全省土地管理现状及今后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

  第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树立土地管理基本国策观念。“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人口多、耕地少和土地后备资源不足是我们的基本国情。我们应该站在全局的角度,从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出发,用发展的战略眼光,去认识和理解土地基本国策的意义,从中唤起全民的土地资源忧患意识。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继续深入抓好土地国情、国策和法制教育。在开展宣传过程中,要注意结合本地实际,引导干部群众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看基本国情的特殊性;从土地、粮食、人口三者之间关系,看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性;从土地要素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看培育土地市场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配套建设的必要性;从土地违法案件上升趋势以及国土资产流失的严重局面,看加强依法管地和依法规范土地市场的迫切性。要抓住经济开发区、城镇用地大户这几个重点,结合执法中存在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长官意志”、“行政干预”等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高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第二,切实提高依法管地责任感,做到从严执法。首先,各级政府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土地“一法一例”,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决策中自觉按法办事。要严肃执法纪律,不准以行政行为代替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不准违背法律规定审批土地;不准违背规定批准减免土地有关税费和菜田建设基金;不准以任何借口擅自改变或调整建设用地审批权。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真正发挥“土地卫士”作用。当前,要认真抓好1992年以来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清查工作,在清查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处理。对于态度好,并已发生效益的违法占地单位,可依法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对于虽发生效益,但迟迟不补办审批手续的违法占地单位,责令补办手续,并按规定处以罚款;对于违法占地,态度不好的用地单位,要从严查处,选择典型,公开曝光。
  第三,大力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规范和培育土地市场步伐。一是要进一步调整土地供应结构,进一步扩大出让范围。今后除党政机关办公用地、军事用地、公共公益事业及国家重点企业用地外,都一律实行以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应提倡拍卖、招标,尽量减少协议方式。城区黄金地段土地的出让,一律公开招标,公开竞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由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报政府批准,然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二是要抓紧建立土地价格体系,积极正确地运用价格杠杆引导土地市场协调健康运行。要抓紧建立基准地价,大力推进地价评估,尽快扩大评估范围。当前评估重点应放在大宗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上,放在转制的大中型企业和试点的股份制企业上。今后凡未经估价的土地不得出让。土地管理各项基础业务工作也必须以保护土地资源和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及培育发展地产市场为宗旨,及时跟进各项具体服务。现阶段,各地要积极加快城镇地籍调查,全面开展土地变更登记工作,为尽早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价格体系、土地登记制度和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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