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清理超编人员,解决机构臃肿问题。一是要清理超编教师。一方面清理城市超编教师,将城市挤占乡镇教师的编制归还乡镇;另一方面清理乡镇教师编制,重新核定农村学校的班级和教师数,将超编的教师减下来。教师编制按国家教委的规定来确定。二是清理超编干部。村社干部配置,按吉发[1992]6号文件执行,超编的干部一律减下来。三是清理乡镇站、办、所超编人员。凡是靠行政事业性收费、靠罚款开支的超编人员一律清理下来。
二、全面完成“六改”工作
(一)新老积累资金一律由“社有社管”改为“折股乡管”。要把现有的积累全部实行“折股乡管”。对于今后新提取的公积金必须保证占上年人均所得的1%。同时按农户承担的份额,一次性“折股乡管”。尾欠的实行欠转贷。对今后新增加的土地补偿费、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租赁收入、盘盈收入、企事业上交的公积金及按政策、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公积金的款项,当年都要一次性全部“折股乡管”。折股的比例确定,可按每户所占全社人口比例或每户所交统筹提留占全社统筹提留比例来确定。必须依法建立积累资金的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合作基金会及各级联合会。各级农经站在对农村合作基金会及联合会的组建和清理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和严肃处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非法的行政干预。主要有强迫合作基金会(农经站)向其所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投放资金,强迫合作基金会降低投放资金占用费比例,平调、挪用、侵占合作基金会的资金。二是非法的部门干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折股乡管”资金进行经济担保。用“折股乡管”资金抵押、担保的合同是违法的,无法律效力,应坚决纠正。对于其他单位和组织非法扣押、特转“折股乡管”资金和农民互助资金所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三是注意清理“折股乡管”资金和互助资金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失职行为。
(二)统筹提留款由分散管理改为集中管理。这项改革就是把统筹提留款由各使用单位分散管理、会计核算改为由农经站统一管理、统一会计核算。年终各乡镇政府集中组织人力和物力统一收缴统筹提留款,收缴后交由乡镇农经站统一管理和会计核算。对于村提留,村里支出时,要根据预算填写审批表,报乡镇农经站,经乡镇农经站审查后,方可开支。对于乡统筹费要全部由“拨付制”改为“报帐制”,即由原来农经站一次性拨付给教育、民政、武装等单位,改为农经站一家管理、一支笔审批、一本帐核算。各单位在使用前向农经站申请,经审批后临时借支,使用后及时到农经站报帐核销。在清理和改革这项工作中,要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县级统筹。
(三)农民负担由单一分摊改为多渠道筹集。这项改革就是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由原来单一的按田亩分摊改为按所有的受益单位和个人分摊。在乡、村、社地域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都要相应承担村提留和乡统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