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乡文化设施有了新的发展,特别是一些重点边境地区、重点县(市)和重点乡镇有了明显的进展。有些地方文化设施规模较大,功能较全,效益也较明显。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图们江文化长廊工程首批建设的6个重点文化中心,面积都在1000平方米以上,设施也比较齐全,具有多种功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普遍较好。
五、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日趋活跃。随着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文化活动日趋活跃,各种活动场所不断增加。近三年来,以每年30%的数量递增,目前已达1万多家。全省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等都有了较大的发展,群众文化活动正在朝着民族化、大众化、特色化、现代化、多元化和全方位的方向发展。
六、文化工作为经济服务的功能正在不断增强。近几年来,随着全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发展,“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一有效形式为扩大开放、振兴经济、招商引资、旅游观光等搭桥铺路,为提高我省和各地的知名度,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我省的文化重点工程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就全省来说,文化重点工程建设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进展迟缓,效果不够明显;二是有些地方的文化重点工程建设还只是靠文化部门一家抓,因而难以打开局面;三是有些地方虽然搞了规划,但标准较低,措施不够具体,个别地方至今未形成统一的规划;四是文化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紧张的状况还没有得到缓解,资金来源渠道少、数量不足仍然是制约文化重点工程建设的主要因素。
为了加强实施文化重点工程的步伐,进一步推动全省城乡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文化重点工程的领导。各地要把文化重点工程建设由部门行为变为政府行为,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
二、完善文化重点工程的规划。要依据文化部《全国万里边境文化长廊建设规划》和全省统一规划,修订完善各自的规划。从全省来讲,到本世纪末大体分三步走:1995年以前为重点开发阶段,边境开放口岸,旅游景点和沿江经济开发区,纳入“百镇”工程规划的试点镇,要首先达到规划目标;1996年至1998年为全面建设阶段,边境地区的43个乡镇和部分重点村屯,内地50个左右的较大集镇要完成规划任务;1999年至2000年为完善配套阶段,将全面实现文化重点工程建设的各项规划目标。
三、继续落实配套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证对文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入。文化重点工程的资金来源,仍坚持以地方自筹为主,多渠道筹措。按照文化部和国家计委的安排,每年对部分重点工程予以补助,省里同时安排部分配套资金。国家和省里的补助资金只是导向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