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引导国有粮食企业,改变目前收储、加工、销售各自为政、小而散的状况,提倡库、厂、店合一,使其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工商、批零、购销联合,充分发挥群体优势,提高规模效益。要加强经营管理,减少环节,降低费用,提高经济效益。要加强对粮油加工的行业管理。国有粮食加工企业应主动承担城镇居民和农村缺粮农民的口粮加工任务,积极扩大粮油精深加工,大力发展食品业,满足市场多层次需求。仓储企业要发挥仓储设施的优势,逐步实行栈租制。农村粮油购销站要继续推广“两代一换”(代农储存、代农加工、品种兑换)的经验,办成农村粮油服务中心,并要试办与农民联合的粮油合作组织,更好地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要探索经营新途径,创办企业集团化经营和连锁经营新方式。
国有粮食企业在经营好本业的基础上,要大力开展多种经营,开辟发展经济的第二战场。利用资源,发挥优势,因地制宜,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广开生产经营门路,发育新的经济生长点。
七、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粮食部门的主渠道作用
要贯彻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的粮食管理原则。省主要负责全省粮食的总量平衡,实施对全省粮油价格和市场的宏观调控、行业管理,并管好国家和省级粮油储备和经营,根据市场需要组织好粮油品种的进出口。各行署、市、县政府要认真抓好粮食生产,做到稳定面积,稳定产量,搞好区域总量平衡,实行领导负责制,既要负责本地区粮食总量平衡,又要为全省和全国粮食总量平衡做出贡献。在粮食收购季节,各级政府要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坚决完成粮食收购计划,确保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各级政府和粮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和调控,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制手段,保证粮食供应和粮价稳定。
各级政府要切实把粮食工作纳入政府主干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采取一些实际措施,帮助粮食企业转换机制,改善管理,转向经营,搞活企业,提高效益。对陷于危困的企业,要重点帮扶,使其尽快摆脱困境。根据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在机构改革中,要稳定各级粮食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编制。要注意完善粮油收购、储存、批发、加工和零售网络的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改善流通设施条件,将建立项目纳入当地计划,并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之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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