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
七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
(云政发〔1994〕173号 一九九四年八月十八日)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七七扶贫攻坚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各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由于自然地理条件差,交通不便,人才和技术缺乏,信息不灵,流通不畅,社会发育程度低等原因,全省脱贫致富的任务仍很艰巨。
摆脱贫穷落后,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重任。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意义重大。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我省实际,制定并实施《云南省七七扶贫攻坚计划》,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的7年时间里,基本解决我省7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有关地、州、市和国家确定重点扶持的73个贫困县以及非贫困县的贫困乡、都要根据国家和省扶贫攻坚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地区的情况和任务,分别制定扶贫攻坚具体实施计划。省直有关部门也要按国家和省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扶贫计划及扶持贫困地区的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扶贫工作。
实施扶贫攻坚计划,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走共同富裕道路的要求,是解决我省发展不平衡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重要任务,为全省各族人民所关注。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扶贫工作,贫困地区要把扶贫开发、解决群众温饱作为今后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贯彻实施扶贫攻坚计划,促进和保障计划目标的实现,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云南省七七扶贫攻坚计划
(1994—2000年)
(一九九四年八月十五日省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
云南是全国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任务十分艰巨。省委、省政府决定组织全省人民认真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打一场七七扶贫攻坚战,力争7年时间,基本解决目前云南省农村7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为此,省政府特制定《云南省七七扶贫攻坚计划》,与《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一起作为今后7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
一、形势与任务
(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云南省委、省政府一直把扶贫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来抓,把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繁荣、进步作为党和政府的历史责任。进入80年代中期,又进行了大规模的扶贫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扶贫机构,建立了扶贫责任制。加强了扶贫开发战略规划研究,提高了扶贫工作指导的科学性。与此同时,大幅度增加了扶贫投入,开发优势资源,兴建经济启动项目。“七五”期间仅对原定41个贫困县就投入扶贫资金20多亿元,分配了大量的扶贫物资,安排实施扶贫开发项目7000多个。制定了一系列帮助贫困地区休养生息的优惠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科技扶贫、智力支边,培养乡土人才,推广科技成果1110项。推行以工代赈,实施温饱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生产条件。依靠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全省扶贫工作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1986年以来,在原定人均年纯收入不足200元的全省700万贫困人口中,已累计解决了500万人口低标准的温饱问题。涌现了一批脱贫致富的典型,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贫困地区生产逐年发展,经济收入逐年增加,贫困程度逐年减轻,自我发展能力逐渐增强。
(二)尽管我省扶贫工作已经取得很大成绩,但我省仍然是全国贫困县最多的省。按国家规定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不足300元的标准,目前全省还有700万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的8.85%。这些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分布在国家重点扶持的73个贫困县中,突出特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