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主要产品储备制度。省和市地对肉、糖都要建立一定数量的储备。初步安排,省级储备猪肉1000吨、食糖2万吨,所需资金有关部门和银行要确保供应,储备费用由副食品风险基金支付。代储企业要对储备部分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市地级储备品种、数量和资金来源,应根据需要和财力情况自行确定。
建立健全主要产品市场监控体系。要进一步强化主要副食品信息网络的建设,及时反馈市场供求信息,为政府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商业、物资、供销、水产等部门要把监控市场、平抑物价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突出抓好。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副食品市场管理。对于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掺杂使假、坑蒙拐骗的不法分子和不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对猪肉等主要商品,要建立价格监审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确保市场交易公平、公正、依法进行。
四、落实和完善优惠政策。“菜篮子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级财政、税务、银行、工商、物价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和完善有关优惠政策。中央和省已经确定的扶持和稳定“菜蓝子工程”的政策措施,要全面落实。各地已出台的扶持和发展“菜篮子工程”的一些政策措施,要继续执行。
食品、副食品和蔬菜企业经营所需资金,银行要优先安排。其网点、设施和市场的更新、扩建所需资金,银行要给予重点扶持安排。
对食品、副食品、水产品和蔬菜经营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国有和集体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菜和水产品征收增值税后增加的税负实行退税,增收多少退多少、即征即退,具体操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新税制实施过程中,财税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对国有和供销社食品、副食品经营企业的扶持措施。酱油、醋生产企业,“八五”期间继续执行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向食品、副食品和蔬菜经营企业进行乱摊派、收费、罚款、集资。强行进行的,企业有权拒付,银行不得代扣。食品、副食品、水产品和蔬菜经营企业职工到集贸市场摆摊设点的,可优先安排摊位。凡已放开的商品,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鼓励农民进城、进场经营和从事长途运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障碍。
五、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领导。“菜篮子”是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在目前大多数群众收入水平较低,食品支出比重较高的情况下,主要副食品价格的高低,影响着人们的消费水平,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改革的顺利进行。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各大中城市的市长,要真正把“菜篮子工程”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实行市长负责制。今后,要把“菜篮子”丰富不丰富作为考核市长政绩的重要内容,列入市长岗位目标责任制,每年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向市人代会和全市人民报告。各级政府要定期研究“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协调动作,不断提高我省“菜篮子工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