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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
  当前,要着重宣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突出加快改革开放、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的主旋律,实事求是地、生动地宣传我省的经济形势、投资环境、开发优势和发展潜力。要寓宣传于生动事例和民族感情交流之中,做到有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各级侨务部门要加强同宣传部门、通讯社、报刊社和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的联系和配合,多组织一些富有四川特色的对外宣传文章、图片、录像带、影视节目等,扩大宣传效果,并逐步建立侨务对外宣传网络。要充分利用中华文化传统,广开文化、艺术交流渠道,弘扬民族文化,支持海外华文、华语教育。要加强和扩大我省与海外华文报刊、华语电视、电台等新闻传媒的合作与交流,促使世界更多地了解四川,四川更好地走向世界。要严格执行中央对外宣传政策和原则,注意内外有别,不得公开宣传东南亚华侨、外籍华人来华投资、合作和捐赠事宜。要在省委对外宣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侨务部门在涉侨宣传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各地要适当增加侨务宣传经费,解决侨务外宣工作的实际问题。
  四、切实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各地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省颁布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有关侨务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侨务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要认真查处侵犯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事件。要遵循国家关于“对归侨、侨眷知识分子给予更多的尊重与照顾”的原则,认真做好侨界知识分子的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使之更好地为“科技兴川”发挥作用。要做好侨界代表人物参政议政的工作,做好海外重点人士国内眷属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为振兴四川经济多作贡献的积极作用。继续鼓励和扶持归侨、侨眷发展生产,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侨属企业发展,继续扶持贫困归侨、侨眷脱贫致富。
  五、充分发挥侨务部门的职能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侨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各级侨务部门要与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产业主管部门密切结合,积极参加各类招商引资、展销洽谈和友好交流活动。要重视侨务部门在涉侨活动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其归口管理侨务工作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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