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省地矿厅关于加强
我省矿业管理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的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1994]38号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省地质矿产厅《关于加强我省矿业管理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执行。
河南省地矿厅关于加强我省矿业管理
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的意见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我省是国家重要的矿产资源省份之一。40多年来,通过全省地勘行业的共同努力,已发现有用矿产107种,已探明保有储量的68种。在这些矿产中,保有储量居全国前10位的共49种,其中12种居全国前3位。按1992年不变价计算,全省矿产资源的潜在经济价值达17620亿元。截止目前,全省已建成各类矿山11000余座,其中国有矿山352座,乡镇集体、个体、私营矿山10695座;从业人员92万余人。1993年,全省固体矿产开发量2亿吨,居全国第12位;石油、天然气产量分别为810.6万吨和14亿立方米。矿业现价总产值为130亿元,居全国第5位,占全国矿业现价总产值的6%,增长速度与全国持平;全省乡镇矿业蓬勃发展,矿业产值超千万元的县已有62个,利润超过百万元的县已有82个,矿业已成为我省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但是,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资金、技术的制约,我省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发展不平衡,矿产品加工程度低,开发效益差;二是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低,地方所属骨干矿山企业较少;三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外开放的步子不大,等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全省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管理,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切实加强矿产资源的宏观管理
一是贯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的方针,把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保护与发展地区经济紧密结合起来,以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各级地方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依据全省总体规划制订本地的规划和开发计划。二是结合本地地质地理条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勘查工作,摸清家底,争取新的发现,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供资源和资料保证。三是进行全省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管理调研工作,探索并理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矿产资源产权关系,为建立现代矿山企业制度,加强矿产资源所有权监督管理奠定基础。四是积极进行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建设服务的矿产资源政策研究。省地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在资源的开发规划上提出指导性意见,经省政府批准,适时公布国有矿山,乡镇集体、个体或私营矿山开发的矿种目录,切实加强矿业开发的宏观管理。五是省地矿厅要根据各地企业设计生产能力对矿石品种、成份的需要,切实做好资源的分配工作。
二、要充分发挥各种经济成份在矿业开发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