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的总体目标是:人才自主择业、单位自主用人,市场调节供求,健全社会保障,完善社会化服务,在国家宏观调控下,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根据这个目标,建立人才市场的基本框架是:
(一)建立人才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机制。一是确立人才与单位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人才的自主择业权,建立单位与人才在公开、平等的条件下进行双向选择的竞争机制;二是建立以市场工资为导向的价植调节机制。充分发挥价值规律作用,逐步形成反映人才供求与人才培养成本的市场工资,利用市场工资和人才供求变化的相互作用调节人才供求关系,达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三是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制约机制,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弱化人才与单位间的依赖关系。打破人才的单位所有和部门所有,改变国家对用人单位的直接干预。
(二)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国家通过政策法规手段、经济手段和一定的行政手段,规范市场行为,引导人才流向,控制人才的流量和流速,实现人才供求总量的动态平衡。
(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现行的单位办保险的制度,建立健全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为人才进入市场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四)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在人才市场中的组织和服务功能,建立起包括人才信息交流、培训、人事档案管理、争议仲裁、人才评价、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等多功能、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人才与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实施步骤及主要工作。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的实施步骤分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两个阶段。今明两年,在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中心城市建立固定的人才市场,确定市场职能,制定配套政策,形成以中心城市为辐射的初级人才市场网络;再用三至五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人才市场体系。
(一)实现近期目标的主要工作
1、积极筹备,争取九四年底建立区级人才市场以及银川市、石嘴山市、银南、固原地区的人才市场,有条件的县(市)今明两年内也可建立初级人才市场,初步形成以中心城市为辐射的市场网络。
2、确立人才市场的职能。市场建立初期,先从信息交流、人才招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培训等工作入手,启动市场运行。
3、政府人事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下放部分人事管理权限给人才交流机构,如对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原则上都纳入人才市场,由市场调节。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政策、法规、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
4、市场调节的主要对象是: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五大”生和自费生;在工人岗位上不能发挥作用的专业人员;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分流出来的专业人员;被解聘、未聘或辞退、辞职的专业人员;从外省引进以及其他需要流动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