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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区人才市场的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
 我区人才市场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1994〕97号
 一九九四年九月十六日)


各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劳动人事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区人才市场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区人才市场的意见

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了适应我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根据人事部一九九三年十月召开的全国人才流动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培育和发展我区人才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育和发展我区人才市场势在必行。
  人才是经济发展中的要素,经济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是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长期以来,以统包统配为主的计划调配方式,客观上形成了人才的单位所有、部门所有,阻碍着人才合理的流动。一方面人才短缺,一方面是人才积压浪费。这两个并存的问题,近几年我区非但没有明显改变,而且越来越严重,已严重制约着我区经济的发展。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通过市场调节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尽快形成包括人才市场在内的完整的市场体系。相比之下,我区人才市场发育迟缓,已成为要素市场中较为“滞后”的市场,影响了人才与其它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整个市场体系的协调运转。当前加快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已刻不容缓。
  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也是深化改革的迫切要求。随着机构改革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开展,以及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要求建立能进能出、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利用市场调节人才供求。没有完善的人才市场,人才流动的渠道就难以疏通,人才与单位的双向选择就难以实现,各项改革就难以进行。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
  二、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框架。
  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的指导思想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加速人才市场政策法规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才市场体系,以充分开发利用我区的人才资源,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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