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速建设体育强省的意见
(鄂发〔1994〕17号
1994年7月16日)
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把湖北建成体育强省的决定》(鄂发〔1985〕17号)下发以来,我省体育事业不断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985年以来两次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省”,竞技体育连续九年获国家体委颁发的“体育事业贡献奖”,体育社会化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体育场地建设也取得了较快的进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体育强省的战略部署,从现在起到本世纪末是攻坚阶段。而目前全国体育工作竞争十分激烈,一些省市采取重大措施,推动体育事业发展。与先进省市相比,我省体育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面临着不进则退的严峻形势。为了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步伐,实现在本世纪末把我省建成体育强省的宏伟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体育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加速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新形势下,体育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更加明显,关心、支持、参与体育活动的群众会越来越多。发展体育事业,对于增强人民体质,振奋民族精神,丰富群众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体育强省,是全省人民的共识和希望。现在离2000年仅6年时间,全省上下必须增强紧迫感,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步伐。
二、加强优秀运动队的建设,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运动项目要缩短战线,优化布局,重点抓好与全运会、奥运会项目的对口衔接和分类管理,发展优势和传统项目,提高强项,强化弱项。要进一步加强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教练员的培训,以武汉体育学院为依托继续办好教练员专修科,以省体育运动学校及相关单位为基础组建湖北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不断提高运动员和教练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文化素质。优秀运动员的伙食标准要根据财力适当提高,以保证训练和比赛的需要。对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运动员要实行重奖,并尽量做到妥善安置,以解除其后顾之忧,鼓励他们多出成绩、出好成绩。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加快科研和训练结合步伐,建立训练、科研、医务监督三位一体的训练体制,逐步实现由经验型向科技型的转变。对体育科研要逐年增加投入。省体育科学研究所要采取优惠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逐步改善体育科技人员现有知识结构。各地、市、州、县(市)体委要建立有专职科技人员管理的科学选才测试室,配置仪器设备,形成全省体育科学选才网络。各级科委对体育科研工作要在技术力量、设备条件和经费上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