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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突破性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决定

  五、坚持“五个不变”,落实、管好现有投资
  一是原定林果基地建设省财政投放周转金300万元,省农行林业贴息贷款3000万元,其资金来源、额度、使用方向和管理办法不变。二是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不变。生猪“三优计划”项目资金200万元,祖代种鸡场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畜禽良种培育费175万元,以及牧业村周转金240万元和草场改良费200万元,由省财政继续投放;全省“菜篮子”工作会议明确省财政增加250万元投资,用于落实桔秆氨化养牛技术、畜产品加工及防疫冷链体系建设,扶持禽蛋主产区发展养鸡生产,省直有关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拿出可行性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草地畜牧业技改费继续按规定标准和办法征收。三是扶持水产业发展的政策不变。大水面开发贷款3000万元继续安排;从大中型水库电站返还利润中拿出10-30%用于水库投放鱼种;对进入跨界湖、库作业的单位或个人继续收取资源增值费;从水利事业费、水费、水资源费中分别拿出5-10%用于水库多种经营,有条件的地方,水利基建投资也要统筹安排,支持多种经营项目建设。四是全省第三次山区工作会议确定扶持山区多种经营发展的各项政策不变。五是省财政对果茶等多种经济作物生产的扶持政策不变。省财政对省直农口投放的周转金,严格实行项目管理,主要用于发展多种经营。
  六、加大扶持力度,抓紧多种经营商品生产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突破性发展多种经营的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调整投资结构上有大的动作,加大对多种经营的扶持力度,使用于多种经营技术引进、系列开发的投入比重要有所提高。从今年起到1996年,省财政每年增加安排周转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名特优新品种、种养新技术、加工贮藏新工艺的引进、试验、扩繁、推广,由省财政厅与用款单位签订合同,确保项目出效益和周转金的回收;省农行每年增加贷款1亿元,用于能够带动全省多种经营发展的龙头企业(集团)建设。
  省计委和有关部门要作好规划,争取国家更多地支持我省多种经营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中,财政投入的30%和农行贷款的70%应用于多种经营及龙头项目建设;扶贫开发资金中,用于多种经营系列开发的比例提高到70%;国家安排的“两高一优”农业贷款以及“以工代赈”投入,尽可能多地投向多种经营系列开发及其龙头加工企业建设。对各条渠道的投入,一定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严格项目管理,进行高标准、高质量配套建设,逐步形成设施完备、竞争能力较强的现代商品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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