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亏损社和企业要弄清情况区别对待,制定具体扭亏措施。首先,要引导企业眼睛向内,深化改革,练内功,挖内潜,自力更生,扭亏为盈。其次,对规模小、亏损多的基层社,县(市)联社要统一规划,下决心撤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办好集镇供销社。第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全县一社”的试点,或者组织县公司与基层社专业门店对口联营,兴办连锁商店,帮助亏损社摆脱困境。第四,支持亏损企业开发新项目,扩大经营。对所需贷款,银行要根据贷款条件,积极给以扶持。
各级供销社企业,都要制定消化包袱、扭转亏损的规划,明确目标、时限要求,落实责任和措施,严明奖惩,纳入目标管理和承包内容。
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制衡机制
要把深化改革、理顺机制和加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企业向法制化、科学化发展。
(一)全面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包代管、以租代管的现象。无论采取哪种承包和经营形式都必须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严格管理。职工必须服从供销社的制度规定,承担应有的责任义务,保证集体财产的安全和增值,不准弄虚作假、谎报盈亏,不准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损害供销社的声誉。
(二)加强法制建设、民主管理和内部监督。各级供销社要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搞好经营。要严格按照社章规定,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领导机构成员,讨论决定供销社的重大事项,尊重和体现社员的主人翁地位,并把主任(经理)负责制与依靠社员和职工的民主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股份制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股东(代表)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做到权力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作共事,互相制衡,以实现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保障企业的整体利益。
(三)加强资金和财务管理。要按照新的财务制度规定,制定企业内部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资金总量和信贷规模,防止资金体外循环,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综合利用率。要自觉接受银行监督,落实贷款债务,对积极归还贷款本息的企业,银行要在开户、结算、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待。要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把经常审计与定期审计、专项审计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结合起来,如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中的问题。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要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全局观念和职业道德,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坚持依法经营,认真执行政策纪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决打击经济犯罪,反对贪污盗窃、行贿受贿等腐败现象,对重大案件,要及时查处。
七、加强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