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贸委等六部门关于
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扩大工业产品销售意见的通知
(吉政函[1994]16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经贸委、财政厅、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扩大工业产品销售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销售、清理陈欠、活化资金,既是当前工业经济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结合各自具体情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促进全省工业经济持续稳步发展,全面完成今年经济上台阶的各项任务。
吉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扩大工业产品销售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搞好营销,活化资金,促进生产,现对有关促销问题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搞好产销衔接
(一)各级经委(计经委)和企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产业政策和市场变化,提供信息服务,按季度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增产、限产、停产、滞销积压产品目录,指导、监督和帮助企业不断调整产品结构。企业要认真研究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大力生产适销对路、优质名牌和出口创汇产品。对平销、长线和限制生产的产品,要按需组织生产,严格实行以销定产,决不能边生产边积压。
二、支持市场占有率高、产销率高的企业满负荷生产
(二)对产品有市场、有销路、有效益、回款好,产销率在95%以上的企业,在生产必需的煤、电、油、运输和资金等方面继续实行重点倾斜,促使其增产增效。
企业当年产销率达不到93%以上、库存产成品资金占用超过1.5个月以上,发出商品及应收帐款达到3个月以上,且又缺乏积极活化资金措施的,有关部门要采取坚决的措施,敦促其尽快调整、活化。
三、拓宽销售渠道
在组织工业产品销售的过程中,要全省一盘棋,坚决打破地区、条条相互封锁的状况,要充分发挥主渠道的作用。同时,要采取多种销售方式,拓宽销售渠道。
(三)企业对销售工作,要实行定点、定人、定目标、定奖罚额的大包干责任制,积极开发新的销售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
(四)工商企业要积极组织召开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交易会、交流会、展销会、订货会等。要采取赶大集、出摊床、送货下乡、代销商品等多种形式,开发中心城市的生产资料市场,建立自己完整有效的市场渠道。各市州政府都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举办工业产品展销活动。在展销期间,进行现货、期货交易,批发、零售兼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