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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计委、经委、纺织工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1994〕13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

  2、引导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从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放宽政策,鼓励国有企业通过与外资、乡镇企业、私营经济等不同经济成分的合资合营,引资“嫁接”等,改造传统机制和产权结构,使国有企业从单一经济成分向混合型经济成份转变,增强企业活力;鼓励乡镇企业、集体企业通过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增强竞争实力。
  3、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纺织企业集团。纺织企业集团,必须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强化资产联结,实现优势互补。
  4、对一些亏损严重,资不抵债,转产无望的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慎重地依法进行破产。对已经宣告破产的企业,各地州要做好职工安置等善后工作。
  五、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向管理要效益
  1、建立和完善切实可行的企业规章制度。及时清理过时的不适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参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抓好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使各项管理工作走向定量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2、从基础管理入手,强化生产现场管理。各企业要按照纺织总会制定的《纺织工业企业生产现场管理基本要求》,首先抓好设备、工艺、操作三项基础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纺织局提出的现场管理内部达标具体要求,抓整改、抓落实,自觉主动苦练内功。
  3、在当前企业组织机构进行调整、精简的同时,要注意加强企管队伍建设。相对稳定人员,适时地对企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4、行业主管部门要打破条块、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加强对全行业企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采取每年对企业各项管理工作不定期的抽查和每年公布一次国内、区内同行业先进企业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并在同行业内进行指标排序等形式,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全行业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六、用好自营进出口权,积极扩大出口创汇
  已经取得外贸自营出口权的棉纺、毛纺企业,要加快组织建设,配备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各种出口产品展销活动,寻找客户,及时掌握国际市场需求信息。积极开发新产品、新品种,并按客户来样积极试作。要把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纳入配额分配范围。做好两纱两布出口代理,增加两纱两布出口量,力争全区纺织产品出口交货值从1993年的3.02亿元提高到本世纪末的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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