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大印染后整理的改造力度,重点解决工艺、技术、设备落后的问题。目前,我区印染行业小批量多品种印染、阔幅印染能力很少。工艺、技术、管理落后,不能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特种整理加工、纯化纤织物印染加工还是空白,毛纺产品的后整理加工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为此,淘汰一部分落后陈旧长线设备,改造为适应小批量多品种的加工能力,引进先进的低张力染色设备,压缩窄幅加工能力,引进一批纯化纤产品的印染后整理特殊关键设备;注重涂层、复合特种助剂的引进消化工作。提高阔幅产品比重,适应服装、装饰、产业用布等工业化生产的需要,并在化纤产品、亚麻产品的开发上有较大突破。在“八·五”技改专项尚未执行的部分项目中进行调整,增加印染后整理改造项目。
5、列入年度技改计划的项目,银行在资金上应给予大力支持。对列入纺织总会的技改专项和高新技术产品,民族特需产品的专项贷款,凡属自治区年度技改计划范围内的,可比照集资、融资贴息办法,贴息3-5%。
三、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
1、按照国务院国发[1994]13号文件和财政部、中国纺织总会财清[1994]11号文件精神,将我区31户纺织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纳入今年清产核资范围,并按自治区清产核资计划进度要求如期完成。
2、对1993年6月30日前,经政府批准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的新疆纺织工业(集团)公司,报财政部、税务总局重新审查后,实行先征税后返还政策至1995年底。
3、我区棉纺织企业的“拨改贷”专项资金,目前无力偿还的,待国务院有关政策出台后,按规定改为国家资本金。
4、还贷任务重,并且已经享受“减免税用于归还贷款”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报经上级财税部门核准后,减免税优惠政策延续执行到1995年底。
5、凡是用“基本建设贷款和各种专项借款”新上和进行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项目,项目投产后,三年内免征所得税,用于还贷款。
6、企业通过清产核资发生资产升值,待清产核资完毕后,以升值后的原价计提折旧。
四、加大企业改革力度,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
1、抓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抓住国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机遇,努力探索,积累经验。具备一定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快公司制改组。争取2-3家国有大中型纺织企业列入自治区试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