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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计委、经委、纺织工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1994〕13号文件实施意见的通知

  2、棉纺工业的发展应统一规划,本着“依托基础、少布新点、上档次、上规模”的原则,合理布局。各地、州、市、县扩大纺锭规模,不论隶属关系,资金来源如何,应一律按规定审批,防止一哄而起或因条件不具备造成损失。项目资金来源不落实的不能开工,不能搞半截工程造成资金浪费。对不经报批自行扩大规模的项目,不能享受发展棉纺工业的优惠政策,各地银行、财政不予贷款,纺棉不纳入分配计划。
  3、支持鼓励企业引进资金、技术、进行联营合股。鼓励企业吸收引进外资进行嫁接改造。从内地转移的设备必须保证先进、适用。对于利用外资、与内地联营、合作及其他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纺锭的项目,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4、在抓好棉纺初加工发展的同时,要抓好棉针织、印染、复制等深加工产业的发展,配备先进设备,开发出高档次产品。
  5、毛纺工业要继续压缩粗纺规模,适度扩充精纺规模,以适应我区细羊毛为主的状况。毛纺企业要积极开发目前国际市场需求的高档轻薄精纺呢绒,改性羊毛、羊绒产品。
  6、随着新疆乙烯、聚酯的发展,努力发展合成纤维。涤纶纤维要增加差别化、细旦、超细旦丝的比重,已经立项的项目要做好前期工作。要开发丙纶细旦丝、氨纶、腈纶等合成纤维。
  要充分利用我区棉短绒资源,大力发展粘胶纤维工业,抓紧巴州2万吨浆粕厂的建设和粘胶长丝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早日上马。
  对于合成纤维、粘胶纤维的发展,要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要重视化纤深加工产品的开发。棉、毛、麻、丝、针织各行业要努力增加纯化纤及化纤混纺产品的开发。重点抓好涤纶长丝织物的开发。鼓励发展化纤织绸、化纤针织、化纤无纺布等产品。
  7、亚麻工业要在现有基础上扩大深加工产品的品种。要适当扩大亚麻加工能力。随着南疆植桑养蚕的发展,适时增加缫丝能力。
  8、重视服装工业的发展改造工作。针对新疆精纺呢绒面料优势,抓紧高档西装生产线的建设。各大中型毛纺企业要积极与国内外服装厂家联合,引进先进技术,发展自己的服装工业,以服装为龙头引导面料生产。
  二、加速技术改造,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1、“八·五”规划中安排的“深、精、高”最终出口纺织品技改专项共8项,1993年已实施4项,1995年力争全部实施完毕。
  2、根据中国纺织总会提出的1994年至1996年再增加20亿元贷款,重点安排出口骨干企业和深加工产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要求,由自治区纺织局组织力量,抓紧再排出一批出口创汇大中型骨干企业的改造项目立项上报,争取国家在后三年多安排一批项目。
  3、抓紧对五、六十年代20万锭棉纺老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争取三年内改造完;逐步更新窄幅织机,到本世纪末,宽幅织机和无梭织机的占有量达80%以上;全面提高纺纱、织布质量档次,提高优质粗支纱的比重。积极开发国际市场需求的无结头纱、高档精梳纱和无梭布,努力开发高档棉针织品、化纤布,使产品上档次,上水平,形成有竞争力的拳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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