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乡镇企业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教育为先导,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为重点,坚持发展与提高并重,克服以产值速度论“英雄”的片面性。考核乡镇企业发展重在考核经济效益、经营管理和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总产值指标作为反映乡镇企业总体发展的指标之一仍然要保留,但不作为统计分析、对外宣传和考核评优的主要指标。今年总产值统计范围剔除“服务业和其他业”以后,有的地方没有严格执行,各地要认真核查、清理和纠正。
四、广泛开展普法教育,严肃法纪,强化监督检查
全省乡镇企业系统要广泛开展统计普法教育,进一步严肃
统计法纪,强化舆论监督。今年,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每年都应进行1-2次统计检查。对拒不履行统计义务,迟报、拒报统计数据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强迫或者授意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弄虚作假掩饰严重过失、骗取荣誉地位或达到其他个人目的,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以及对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阻挠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都要依照党纪国法或地方法规、规章,严肃查处,真正把统计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做到依法办统计,依法治统计,依法兴统计。各市、地、州乡镇企业局开展统计检查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省乡镇企业局报告。
五、加强领导,努力搞好乡镇企业统计工作
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涉及面宽、层次多、难度大,各级政府应加强领导。要带头学习统计法规,支持统计人员依法办事,如实上报统计资料;要定期研究统计工作,认真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实和加强统计机构和力量,保证统计工作正常的业务经费和必要的培训费用;要努力改善工作条件,提高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现代化水平;对工作卓有成效的先进集体和优秀统计工作者,应给予表彰奖励。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与统计部门加强联系,主动接受统计部门对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乡镇企业管理局
四川省统计局
一九九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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