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安人员条件。凡从事专职保安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政策,没有犯罪前科的嫌疑;2、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3、热爱治安工作,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4.年龄18-45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应当选那些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和嫌疑的人担任护厂、护场、护矿人员。
三、工作职责
企业内部保安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宗旨,在工作中要坚持群众路线,依靠发动群众搞好单位内部的保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内部职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他们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及劳动纪律的自觉性;
(二)制定和完善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防破坏的各项措施,经常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三)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要严格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安全;
(四)对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作好抢险救灾工作,并保护好现场,协同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处理好善后工作;
(五)对单位内部暂住人口进行管理,做好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协助公安机关落实对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罪犯和监督考察工作;
(六)及时发现和制止少数人滋扰闹事,做好矛盾的疏导转化工作;
(七)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和查处治安案件;
(八)会同所在区域单位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业务工作。
四、健全制度
企业保安组织,必须建立以下制度:
(一)请示汇报制度。定期向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汇报本单位的保安工作情况,发生重大治安问题应及时报告。
(二)值班制度。门卫和治安值班室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安全检查制度。经常对本单位的治安、安全生产及值班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夜间还要根据情况组织必要的巡逻。
五、严格纪律
(一)企业内部的保安业务工作,必须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扩大权力。
(二)企业内部的保安工作,实行企业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严禁将保安队伍变成欺压群众、为非作歹的工具。一旦发现此类事件,除追究当事人责任,还应追究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