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农业厅关于我省实施
“绿色证书工程”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1994〕5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省农业厅《关于我省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我省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意见
(省农业厅 1994年7月1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教育兴农发展战略,把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的精神,我厅于1990年组织开展了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即绿色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已有26个县(市)(其中畜牧行业已全面推开)开展了这项工作,试点专业达到13个,共培训“绿色证书”学员24000余人,其中有7400余人获得了“绿色证书”,全省有6个县(市)被确定为国家级“绿色证书”试点县。经过3年的探索和实践,我省的“绿色证书”教育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绿色证书”教育体系已初步形成,基础建设得到加强,管理工作正在走向规范化,在农村培养建立了一支能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农民技术骨干队伍,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意见的通知》精神,有效地实施我省“绿色证书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加快实现建设发达的边疆近海省的奋斗目标,现就我省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省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村致富奔小康为中心,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业新技术推广,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为目的,以培养一支农民科技骨干队伍为目标,注重质量,务求实效,积极稳妥地推进“绿色证书工程”。
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适应本地经济发展需求的原则,按农民致富要求,确定技术专业;二是坚持培养致富带头人的原则,造就一支农民技术骨干队伍;三是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实际技能的培养;四是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工作路数;五是坚持政府统筹,部门主抓,社会协作,合力兴教的原则,做到人、财、物合理配置,推进工程高效有序地开展。
二、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目标、任务和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