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
关于农村普通初中实行分流教育若干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1994>7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省教委《关于农村普通初中实行分流教育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管理,本着教育资源共享、讲究教育效益的原则,落实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切实解决好分流教育的经费、基地、师资、设备等问题,使农村普通教育打破单一的升学模式,主动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需要。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农村普通初中实行分流教育的若干意见
(省教委 1994年8月5日)
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不断深化农村基础教育改革,主动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需要,在总结近几年我省农村初中办学模式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农村普通初中实行分流教育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现阶段农村普通初中实行分流教育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办学模式的改革已十分紧迫。实践证明,单一的办学模式和一层一层的应试教育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不利于全面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普通初中实行分流教育,是比较符合实际的一条有效办学途径。
首先,分流教育适应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农村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客观上需要大量的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同时又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多层次建设人才,传统的教育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这种社会需要。只有改革旧的办学模式,以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学校的培养目标,才能真正体现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
其次,分流教育是农村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初中教育肩负着双重任务,既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培养优秀人才打下良好基础,又为当地经济建设培养大批急需的各级各类人才。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一些农村初中相当数量的学生因升学无望而辍学。这既影响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办学积极性,也造成了农村学校投入多而办学效益低的状况。实行分流教育,既能最大限度地控制学生辍学,进而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又能较好地发挥农村初中教育在“农科教统筹”、“三教结合”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农村初中教育的办学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