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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抓好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
 (吉政明电<1994>6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
  为提高全省经济运行质量,确保全省今年扭亏目标的实现,省政府决定今年后五个月在全省打一场扭亏增盈攻坚战。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对亏损企业领导班子的整顿和建设,配备好厂长(经理)。
  (一)各市(州)主管经济、主管干部的领导要立即组织企业领导干部、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经贸委(经委、计经委)的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对百万元以上亏损大户和连续两年及以上经营性亏损企业的领导班子逐一进行全面考核。对班子工作不力的要坚决及时地调整,不称职的厂长(经理)就地免职。
  (二)立足企业,面向社会,大胆启用人才。要打破资历、学历、年龄的界限,选拔一批事业心强、工作有魄力、有开拓进取精神、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的人才担任厂长(经理)。选拔能人要从企业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既可以通过民主推荐、毛遂自荐由干部主管部门选拔任命,也可以面向社会招聘。
  二、完善目标责任制,落实扭亏责任。
  (一)年初确定的控亏指标,即亏损面下降5个百分点,亏损额下降10%的目标不变;南湖落实会上下达给各市(州)、厅局的控亏指标不变。
  (二)调整加强各级扭亏增盈领导小组。省扭亏增盈领导小组组长由高严省长担任,副组长由刘希林、魏敏学副省长担任。扭亏增盈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马季春副秘书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各市(州)、县,有直属企业的省直厅局,也要效仿省里做法,加强扭亏增盈工作的领导力量。
  (三)完善扭亏目标责任制,实行领导负责制。下半年的扭亏目标要进一步分解,层层落实到人头。下半年,全省重点抓的121户百万元以上亏损大户要由各级领导实行包保。各市(州)、县的主要领导和企业主管部门、经济综合部门、经济杠杆部门的领导都要把这121户企业做为联系点,亲自指导扭亏工作。对这些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奖金分配要同扭亏工作挂钩,严格考核,兑现奖罚。省政府拟拿出30-50万元,对扭亏增盈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市(州)、厅局及有关部门予以奖励。对完成扭亏减亏任务、成绩突出的企业,由同级政府予以奖励,办法自定;完不成扭亏目标任务的,对机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和责任者(包括领导小组成员),按超亏比例(不考虑可比因素)酌情扣减年终一次性奖金。对完不成扭亏增盈目标的企业,工资总额要下浮,厂长(经理)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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