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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收购入库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
 收购入库工作的通知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川办发〔1994〕64号)


  今年我省杂交水稻、杂交玉米(以下简称“两杂”)种子生产,因严重夏旱的影响,计划面积落实差,预测产销缺口很大。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目前,除继续搞好现有制种面积的花期调节、稻粒黑粉病和穗发芽的防治,千方百计提高单产外,要花大力气抓好种子收购入库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收购任务。为此,特作如下通知,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保证种子收购任务的全面完成。把今年生产的“两杂”种子按计划收起来,是确保明年农业增产的大事。各级领导都要亲自过问种子产销情况,及早摸底、算帐,安排入库计划,把应当收贮的种子全部收起来,防止外流串换。要加强对种子基地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种子基地农民向国家交售种子,既是订购合同也是国家任务,一定要顾全大局,信守合同,积极交售。要协调各方关系,组织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今年的种子收购工作。
  二、落实种子收贮政策,鼓励农户多交种,交好种。要本着生产者、使用者和经营者三兼顾的原则,合理确定种子收购价,提高制种农户的效益。对农户交种后顶抵粮食定购任务的政策一定要认真执行,省分配的粮食控制指标要逐户落实兑现。各级银行对当地种子部门收购种子所需贷款,应列入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总盘子中来安排,优先供应,保证需要。对农户交售种子,要现钱结算,不准打“白条”。种子公司(站)收购种子必须坚持质量,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力争多收。
  三、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种子管理。根据《四川省种子管理条例》关于杂交种及其亲本种子由种子公司统一收购和供应的规定,各级种子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铁路、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种子基地管理和市场管理,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到种子基地套购、抢购杂交种子。对违犯该条例规定的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制裁。同时,种子公司(站)要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采取便民措施,切实做好种子收贮中的各项具体工作。对交售种子运距远的基地,要增设临时收购点,以方便基地农户交售。
  四、统筹计划,全面安排,备足明年省内用种。省内市、地、州、县间预约生产的“两杂”种子,凡属本省自用的,都要优先兑现。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市、县,一定要确保省安排的贮备种子任务的完成。各地要严格加强调出省外种子的管理,已预约的要及早向对方说明灾情,取得谅解,尽量减少合同数量;对方未按要求交付定金的,可全部退掉合同。确需调出省外的“两杂”种子要严加控制,并继续按规定,统一由省种子站重新审查、签章,铁路、交通部门方能发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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