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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体改委、农委关于深化我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体改委、农委
 关于深化我省农村经济体制
 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粤府[1994]8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体改委、农委《关于深化我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深化我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近年来,我省农村在试行股份合作制,发展乡镇企业,加强农村城市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富余劳力的分流及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我省农村改革的状况与建立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农业自身积累水平和比较效益呈下降趋势。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完善。要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业现代化要求的土地制度和经营形式。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要尊重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在承包期内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立健全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土地流转机制。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引导土地使用适当集中,通过投标、股份合作、租赁等形式,推进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要充分发挥地方优势,依靠科技进步,正确处理好发展一、二、三产业之间以及发展高效农业与稳定粮食生产之间的关系,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山区、丘陵地区要充分发挥资源丰富、劳动力充裕的优势,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源型产业,组织劳动力输出,逐步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珠江三角洲和沿海开放地区要充分利用技术、资金优势,积极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加快乡镇企业的升级、转型。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按照省人大颁布的《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条例》,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库存,建设好50个商品粮基地县,确保广东粮食有较高的自给率。大力发展高产、高质、高效的“三高”农业,建设一批“三高”农业示范区,实施以出口为导向的农业发展战略。发展农村第二、三产业,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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