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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体改委、经委关于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意见的通知

  通过产权的流动和重组,促进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推进企业间的兼并、合并、联合,鼓励企业相互投资参股。要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权多元化的步伐,利用多种形式“嫁接”外资改造国有企业,以带动全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国有小型企业可根据不同情况,改组为股份合作企业,或由集体和个人承包、租赁经营,也可以向社会进行转让或拍卖。对于经营不善、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达到法定破产条件的企业,应依法实行破产。
  在企业产权转让、结构重组和实施破产的过程中,要认真搞好资产评估,科学界定产权,妥善处理好企业的资产归属、债权债务以及职工安置等问题。要按规定使用转让产权的收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要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折不扣地把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各项经营自主权落到实处,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条件。针对目前的薄弱环节,应着重落实好企业的人事管理权、劳动用工权、进出口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和拒绝摊派权。
  (三)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要采取措施,解决企业各种不合理的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真正走向市场。一是要统筹解决企业的历史包袱,妥善处理企业的历史挂帐。对基本建设“拨改贷”贷款余额,企业归还有困难的,经批准可采取“贷改投”的形式转为国家对企业的资本金投入。企业间的长期债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将债权变为股权,重新核定企业资本金。对企业因政府决策失误或政策性亏损造成的银行挂帐、呆帐,也要妥为处理。二是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省的规定,加快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实施,加强社会保障和救济工作。三是要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加快企业职工住房、教育、后勤等方面社会化的步伐,逐步解决企业办社会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整个企业体制的重新构造,涉及面广,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通力协作,根据不同情况和条件,采取局部试点与全面推开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认真搞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在原有生产、财贸综合改革试点企业的基础上,适当增强一些其他行业的企业共250家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具体试点工作,由省体改委牵头组织,各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根据本行业特点提出试点方案,报省体改委备案并组织实施。整个试点工作,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完成。今年应主要做好试点的前期准备工作,理顺试点企业内、外部关系;明年逐步完善运作,实现机制转换和建立新制度的平稳过渡。从1996年起,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推行现代企业制度。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建议省政府建立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各地也要相应明确负责这项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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