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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通知

  各级外经贸部门要严格实行出口商品的配额许可证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和“公平、公开、竞争、效益”的原则,做好配额许可证的分配和发放工作,并加强余缺调剂和使用跟踪管理。要增强管理的透明度,每年配额的分配实施结果,凡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都要公布,以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积极为具备条件的县级外贸公司、生产企业、商业物资企业和科研院所申报赋予对外经营权,继续拓展目前业已形成的多层次、多渠道、多行业进出口贸易的格局。凡获得对外经营权的企业都负有为国家出口创汇的义务,并要保持稳定的增长速度。
  五、加快对外经贸队伍的建设
  对外经济贸易能否健康发展,关键在于人才。各级政府和各外经贸主管部门,要重视和支持对外经贸人才的教育培养工作。继续办好现有的外经贸院校,并通过多层次、多途径、多方式培养一批外经贸合格人才。当前要特别注意培养既懂对外经济贸易、又有一定生产技术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要制订优惠政策措施,引进一批熟悉国际贸易、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人才。
  要坚持“两手抓”。各级对外经贸部门都要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拓展对外贸易的同时,重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在经贸干部职工队伍中,开展经常性的倡廉反腐教育,努力造就一支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过硬的外经贸干部职工队伍,适应迅速发展的对外经济贸易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六、加强对外经贸工作的领导
  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对外贸易,关系到浙江经济发展的全局。各级政府要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指针,进一步加强对外经贸工作的领导,更好地指导外贸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好外贸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进一步加强各级对外经贸管理部门的建设,强化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能。各级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为党政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主动积极地为企业服务。海关、商检、银行、财税、外管、工商和交通等有关部门,要更好地为扩大出口创汇服务,积极主动地为出口企业排忧解难。
  全省上下要齐心协力,千方百计支持外贸扩大出口,为外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证外贸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全省对外贸易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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