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品 │每减1分降低抵押比例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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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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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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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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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券、保值公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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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发行的其他债券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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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银行债券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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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机构债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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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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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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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单位偿还本息能力
此部分以50分为满分计分。
1.盈利偿还能力(10分)
税后利润+折旧
=-------×100%
负债总额
达到30%者为满分,每减少3个百分点减1分。
2.资产偿付能力(10分)
负债总额
=------------×100%
全部资产-待处理财产损失
低于或等于70%者为满分,每增加3个百分点减少1分。
3.自有资金(资本)偿还能力(10分)
自有资金(资本)
=--------------×100%
负债总额+自有资金(资本)
达到30%者为满分,每少2个百分点减1分。
4.长期债务负担(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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