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省“星火计划”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青海省“星火计划”工会会议纪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青海省“星火计划”工作会议纪要
省人民政府于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五日在西宁召开全省“星火计划”工作会议。全省州、地、市、县主管科技工作的领导同志,科委主任,乡镇企业局局长,省级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的科技处长和有关科研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星火计划”的指示和全国“星火计划”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班玛丹增副省长的讲话和省科委主任殷永章《认真推行“星火计划”,振兴农村牧区经济》的报告。宁瑞祥省长在闭幕大会上作了讲话。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一、会议总结和交流了一年来我省组织实施“星火计划”的经验,讨论了我省“星火计划”的管理办法和今明两年的工作安排(详见会议文件)。
二、会议认为,我省“星火计划”工作应遵照省委提出的“改革开放,治穷致富,开发资源,迎接转移”经济发展战略思想,按照全省“七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我省贯彻中央科技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精神,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把此项工作继续推向前进。在“七五”期间,全省将开发十种适用于农村牧区的成套技术装备,安排三百个技术示范性项目,并在短期内培训一大批农村牧区知识青年和基层干部。为了组织实施好“星火计划”,会议要求:
第一,从青海的实际出发,突出“星火计划”的技术开发重点。根据我省的自然条件经济特点、资源优势和技术力量,“星火计划”开发的领域,主要是农、林、土特产品综合利用,畜禽、水产养殖及其产品综合利用,建筑及建材技术,小矿产采、选及初级加工技术,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以及区域性的科技综合开发这六个方面,各地应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抓住重点,从见效快的项目先突破,千万不可一哄而起。
第二,按照“星火计划”的要求,全面安排技术示范、技术装备和人才培训工作。这三个方面对发展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和全面建设农村牧区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它们是紧密联系、互相促进的。在安排“星火计划”时,绝不能把注意力只放在技术开发项目上,而要同时统筹考虑开发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培训生产技术与经营管理人员。只有这样,才能使“星火计划”工作健康持久地开展下去,确保农村牧区经济建设的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