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高原医学科学研究所关于科研课题设计与管理的规定

青海省高原医学科学研究所
 关于科研课题设计与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科研课题设计的标准化、系统化管理,并通过科研设计,考察科技人员的业务素质、科研技能、思维能力和组织水平,以及培养科技人员对科研设计的严肃性、科学性、严密性和实事求是的科研作风,特制定适于科班课题设计与管理的规定。

一、科研课题设计原则

  1、立题要考虑本所设备条件和技术力量,同时还应考虑青海的高原特点、民族特点、资源特点和经济特点,扬长避短,发挥地区优势,充分注意我省高寒低氧、干燥少雨、多风沙,多民族、居住分散、资源丰富和经济技术落后的实际情况。要把有限的人力物力用在急需解决的高原病、地方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研究上,为保护青海各族人民的身体健康做贡献。
  2、立题要坚持以开发应用研究为主。防止为研究而研究,为论文而论文,理论脱离实际的倾向。当然也要照顾基础理论的研究,学术上的突破往往是通过基础研究取得的。
  3、课题设计要以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生态效益为出发点。既要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又要考虑经济上的合理性和可能性,注意技术配套。
  4、科研课题实行分级管理,即宏观控制,微观放活,以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课题应逐级申报,同一课题不得多渠道同时申报。

二、科研课题的编制程序

  1、凡本所各研究室或个人都可申请或推荐科研项目,也可接受上级单位下达的科研项目。无论是自下而上申请或自上而下安排的科研项目,各承担单位或个人都必须是在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开题报告。凡是无开题报告和论证意见的项目,不予上报。
  2、科研管理部门接到开题报告后,征得主管科研领导的同意,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开题报告进行初步可行性论证。如可行,就按规定填写科技项目计划审批表,随附开题报告及论证意见,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3、凡属国家或省级重大科研课题,由国家或省科委委托同级科技咨询机构或学术委员会进行技术及经济论证。本单位只负责推荐,不作评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