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为使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服务的调研课题。
(二)调研计划的编制
凡申请列入市科学技术研究年度计划的调研课题,各单位于上一年底按系统申报调研课题计划。在申报时必须按规定填写《科技情报调研项目申报表》(见附表),经主管局、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科委情报处。
市科委情报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议、进行协调后编制计划、由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下达。
市属各局、区、县和企业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编制调研计划时,可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二、调研计划的管理
(一)凡列入市科学技术研究年度计划的调研课题,在计划下达后市科委情报处负责检查调研计划的落实执行情况,调研课题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计划实施。
(二)市科委情报处根据需要可召开课题负责人或课题承担单位有关人员会议,进行组织协调工作。
(三)凡属主管局、区、县科技管理部门下达的情报调研课题以及企事业单位自选的课题分别由课题下达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分级管理,并报市科委情报处备案。
(四)凡列入市科学技术研究年度计划的调研课题,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时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者需变更及撤销课题时必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市科委情报处。由市科委情报处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主管部门批准。
(五)凡列入市科学技术研究计划的调研课题所需经费,市科委可酌情予以补助,其余部分由承担单位自行解决。补助经费只限于支付为完成本课题而进行各项工作所必须的费用,不得挪作它用。课题完成后承担单位必须作出决算报市科委情报处。若课题撤销,补助经费视课题进展情况,剩余部分必须退回市科委。
各主管局、区、县科技管理部门下达的课题或企事业单位自选课题所需经费,由课题下达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自行解决。
三、调研计划的实施
凡列入市科学技术研究年度计划的调研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根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按时完成情报调研任务,承担和参加课题的人员必须是与该项工作有直接关系,并且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情报业务知识,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每个课题在资料搜集、实地调查等项工作完成后,必须进行分析研究,并指定专人撰写调研报告。报告由全体调研人员讨论修改后拿出初稿,由主管上级或承担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调研报告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意见补充调查或修改后报市科委情报处审定,定稿后打四十份报送市科委情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