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
(市科发(85)023号)
关于颁发《西安市科技情报调研工作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市属各区、县科委、各委、办、局、公司科技处(科)、各科研所、有关企业:
科技情报调研工作是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调研工作搞好了,就可向经济计划部门、生产和科研领导部门及时提供准确的“战略情报”,作为领导部门制定规划、计划和技术决策的依据,能起到“参谋”和“尖兵”的作用。为了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管理,使科技情报调研工作更有效地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我委在西安市科技情报工作会议之前草拟了《西安市科技情报调研工作管理试行办法》,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讨论,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会后,我委又进行了研究修改,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西安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 西安市科技情报调研工作管理试行办法
科技情报调研是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根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搜集有关的文献资料、数据并进行必要的、深入细致的调查,经过分析研究后向科研、生产、管理等部门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对比、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为领导机关或有关单位决策及指导工作服务。
为加强对情报调研工作的计划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调研计划的制订
(一)选题原则
情报调研课题要突出重点,要根据本地区科研、生产、经济管理的需要尽可能选择那些涉及一个行业,一个系统直至和全局有关的带有战略性、开拓性、综合性的课题,以及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课题。课题可由领导部门下达或由基层单位申报。
①为制定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制定技术经济政策服务的课题。
②为迫切需要解决的、具有一定先进水平的重点科研、生产课题,如产品的更新换代,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确定技术改造方案和新技术开发等服务的科研课题。
③为引进、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适用技术、产品出口贸易、对外技术交流、国际技术合作等服务的调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