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国家科委、体改委把我市作为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要求我们在试点中全面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着重从体制上解决科研同生产相脱离和如何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问题。
重庆是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必须加强科学技术工作,发挥科技中心的作用,形成具有辐射和吸引能力的开发、研究、引进、推广应用技术和新兴技术的基地,为实现开发大西南的战略目标服务。为此,必须把经济、科技结合起来同步配套进行改革,按经济结构和自然区划调整科技力量,建立有层次、有重点的、与生产紧密联系的新型科研体系,使科技五路大军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自去年三月以来,我市在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同时,对科技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但是,这些改革是初步的,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开创科技体制改革的新局面。今后一段时期,我们拟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改革。
一、确保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改革科技规划和计划工作。
建立科技与经济发展的协调规划体制,并通过制订科技发展的长远规划,确定本地区经济、科技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1.通过统一规划,从宏观上协调好科技、经济、社会的发展,使科技计划真正成为国民经济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科学研究的重点和经济建设的重点紧密结合,落实“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
2.由市科技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计划、经济、科技部门,制订我市科技发展长远规划。长远规划要围绕中央在重庆的重点战略目标和我市经济发展的重点目标,全盘考虑,制定出纲要,然后抓住重点搞专项规划。长远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由市政府批准作为制订经济计划(发展部分)和科技计划的依据。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规划组,各部门也要设立相应机构,把科技发展的预测调研和规划作为一项经常工作来抓。
3.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要吸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有关专家参加,在周密调查研究,分析预测国内外情报信息的基础上,拟出规划要点,通报各有关部门进行酝酿,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形成纲要初稿。在此基础上分专题编制专项规划。
4.制定科技年度计划,要以专项规划为依据,根据“大的管住、小的放开”的原则,突出重点,从科研到形成生产能力制定出指令性的计划,落实到各科技、经济部门,协调一致,通力合作,确保完成。
计划项目一律签订合同,不受地区和部门所有制的限制。项目可以采取招标、悬赏,不仅下达给单位,还可下达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