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
(重府发〔1984〕14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动知识分子积极性搞好智力开发的暂行规定
随着农村及城市经济改革的发展,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和工人的积极性。为了调动宣传文教系统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搞好智力开发,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现作以下暂行规定:
一、宣传文教系统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多出人才,多出智力成果。在宣传文教系统的知识分子中,实行工作量制、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规范。超工作量的,要给予超额报酬。
允许知识分子在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到外单位兼职,或参加咨询服务等工作。聘用单位应给予一定报酬。
提倡知识分子将科技知识、专业知识同农村乡镇企业、专业户的资金、劳力相结合,组成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发展商品生产,并取得一定报酬。
宣传文教系统各基层单位,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兴办附属企业,举办各种训练班,以及从事其他咨询服务等业务。并可以派人出去从事智力开发和科研成果的转让活动,其所得报酬应与单位和在单位工作的人员共同合理分配。
二、大专院校逐步推行上上海交通大学的改革经验,先在重庆大学、重庆建筑工程学院试点。各大专院校、系、教研室以及有条件的医院、中专、中小学等,可以参照株洲电子研究所的经验,与工农业生产部门订立科研有偿合同,对外实行科研成果有偿转让,对内实行课题承包责任制。
三、文艺单位以提高艺术质量为中心,实行经济责任承包制;或实行定额补贴承包制,鼓励文艺单位与大型企业和乡镇挂钩,订立有偿合同;允许文化事业单位附设企业以及服务业等。
四、经卫生行政部门考试合格,准许个体医生开业。集体所有制医院实行自负盈亏,国家给任务时,给予任务补贴。全民所有制医院实行技术、经济管理责任制,后勤、医技科室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
五、宣传文教系统各基层单位所举办的附属企业,以及从事智力开发和科技咨询服务活动等的纯收入,建立事业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奖励基金、校(院、团)长基金。各基层单位有权在基金限额内自主开支。节余部分转入下年度使用。
在单位内部,奖金要拉大差距,个人奖金不封顶、不保底,克服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