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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成都市人事局
(成人发〔1983〕454号)
印发《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人事局,市府各单位技术、人事部门:
我们制定的《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成都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成都市人事局
一九八三年八月三日
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意见
我市科技人员比较集中,但分布很不平衡。一些大的单位科技力量比较雄厚,而轻纺系统、中小工厂、集体企业和农业第一线却十分缺乏。为了合理组织、使用现有科技人员,发挥成都地区科技力量的优势,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川委发〔1983〕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个体情况,对科技人员合理流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科技人员流动的主要形式
1.借用。凡因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需要科技人员,单位、部门、系统之间可通过协商,签订合同,实行借用。
2.兼职。根据工作需要,有关单位可通过协商,签订合同,聘请科技人员兼职、兼课、当顾问或承担科研、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等项任务。
3.招聘。轻纺系统、中小工厂、农业系统和集体所有制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科研等急需,经市人事部门批准,可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予以积极支持。
4.调动。对目前学非所用、用非所长的科技人员,应先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内调整。本单位、本系统调整有困难的,可报市人事局统一调整。
5.引进。对市内无法解决的科技骨干,经由市人事部门同意,可以从各大城市和科技力量密集的单位适当引进。
二、科技人员流动的措施
1.对被借用的科技人员,由借用单位酌情发给一定的补贴。有突出贡献的应另给予奖励。借用期间的工资、奖金、福利等项开支,由借用单位转给原单位,被借人员在原单位领取。借出单位在入党、调资、晋升技术职称、分配住房等方面应与其他科技人员一视同仁。借用期的工作成绩和表现,要作为调资、晋升、奖励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