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文件
(川委办〔1985〕46号)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干部管理,
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市、地、州、县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级各部门:
《关于加强科技干部管理,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若干规定》,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研究执行。
做好科技干部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是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振兴经济、建设四个现代化的一个关键总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和这个《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订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把这项工作做好。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八五年七月六日
(此件发至县、团级,可登党刊)
关于加强科技干部管理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若干规定
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关于改革科技人员管理制度,造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的精神,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加强科技干部管理,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若干规定。
一
合理使用现有科技人员,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既是广大科技人员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我们落实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
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继续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知识分子的各项政策规定和省委有关决定,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清除“左”的思想影响和对科技人员的陈腐偏见,切实解决好有关遗留问题。要按照科技工作的规律和科技人员的特点,改变对科技人员限制过多、人才不能合理流动、智力劳动得不到应有尊重的状况,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要关于发现人才、团结人才、使用人才,积极热情地与科技人员交朋友,听取他们的意见,了解他们的意愿,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学术领域,要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呜”,坚持学术自由讨论。各级组织、人事、科委、宣传、统战、科协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努力为广大科技人员做好服务工作,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