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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科技工作的意见

  3.大力推广应用现有科技成果,使之尽快收到经济效益。
  为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转移之间的中间试验和工业性生产试验,使科技成果能及时推广应用,省府已决定从省财政拨出一笔经费,设立四川省“科技开发基金”。基金数额,根据地方财力逐年确定。此事由省科委牵头,会同省计经委、财政厅研究制定管理使用办法,报省府批准后实施。各地各部门都应注意现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结合自己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使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到生产建设中去。各地、市、州也可以参照省上的办法,从地方机动财力中拿一笔钱作为科技开发基金。
  4.大力发展企业科技工作。
  一九八一年省里制定的《关于加强企业科技工作的暂行规定》要继续贯彻执行。要认真调查、研究、总结近几年抓企业科技工作的经验。
  5.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协作和技术服务工作,促进科技与生产紧密结合。
  要大力提倡大中小城市、县、厂矿企业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军工部门建立技术合作关系,推广一些地方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订立长期技术合作协议的经验,扩大科学技术和科技信息的横向交流,加强横向的科技协作。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促进科技、经济发展中的枢纽作用。要建立健全和个方面不同类型的科学开发和服务中心,继续采用“科研、设计、生产、服务一条龙”、“科研生产联合体”、“农业现代化综合试验基地”、“科研合同”、“技术咨询”和“技术兼职”等多种形式,把科研、设计、生产单位、大专院校和军工企业等组织起来,开展科研和技术服务工作。要打破区域界限,鼓励和组织我省各地区、各城市、各单位同外省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建立和扩大技术交流合作关系,促进科技向生产转移,特别是沿海先进地区的科技向我省转移。我省军工技术是一大优势,要特别注意组织军工部门和民用企业的技术协作和转移。
  要加强科技情报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并积极地向经济部门、生产企业、科研单位提供经济和科学技术信息。要组织好大型精密仪器的协作共用和科学器材供应,为科研和生产服务。
  6.积极引进技术、引进人才,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
  引进技术,要考虑经济上的需要和可能,对各行业、各部门的需要进行调查研究,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要注意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用性。要同国内的研究、开发工作协调起来,注意消化、吸收,避免重复引进。要积极利用国外智力资源,引进人才。除邀请国外专家来川讲学、举办技术交流会、培训班外,还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聘请我省经济建设中急需的某项技术方面的专家,来川短期或较长期的帮助工作,给予一定的报酬,并欢迎有真才实学的外国专家来川定居,参加我省的经济建设工作。

第三,继续搞好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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