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业办公室文件
深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计划办公室文件
深圳市财政局文件
深圳市税务局文件
深工办字(1987)202号
关于加强我市工业企业新产品开发、
技术开发的暂行规定
市属各工业(集团)公司、中央及各省、市驻深工业单位、宝安县经委、各管理区、各工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我市工业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开发的暂行规定》颁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按规定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业办公室
深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深圳市人民政府计划办公室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税务局
一九八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 关于加强我市工业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开发的暂行规定
为加强我市工业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开发工作,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开发的内容和任务。
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开发的主要内容是: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引进技术的消化和创新;国内科技成果的二次开发;企业技术储备开发及其它科技攻关。
以上所述之新产品是指其在结构,性能、材质、技术特征的一方面或几方面比老产品有显著改进和提高,或具有独创性、先进性、实用性,并能显著提高经济效益,具有推广价值的产品。
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开发的主要任务是:进行新产品试制和开发,工业性中间试验,批量生产工艺、方法、流程的改进和开发,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技术开发等,以达到增强企业自我发展和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二、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的组织和领导。
各级企业的负责人,应把企业新产品开发、技术开发纳入管理工作议事日程,并列入企业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主要考核内容。各企业领导班子要有专人分管或兼管新产品开发、技术开发工作。各企业应当在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移植国内优秀科技成果和充分依靠社会上科技力量的同时,积极充实和增强企业自身的产品开发和技术开发能力,在“七五”期间逐步建立一个与本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一定技术骨干、试验场所和手段的新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机构。
目前尚未建立新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机构的集团公司、行业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均应认真研究,积极创造条件,有步骤、分层次地尽早把机构建立起来。各行业协会,应认真做好本行业新产品开发、技术开发的规划工作,积极协助和指导本行业各企业建立新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机构,并为各企业的新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提供科技情报、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服务。